发布时间:2024-09-04 05:58:31    次浏览
为了保障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天镇段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天镇段主线及支线采取禁止三轴以上货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确因生产生活、工程抢险、重大民生及工程建设等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可到天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领临时通行证,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办理临时通行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5、在办理时,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代办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车主或驾驶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告自2024年9月3日起实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